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09月25日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441900-201709-25441925-054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落实和执行87号文相关的政策法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增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请点击下载)
(二) 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叙述说明部分澄清为:
一、评审规则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推荐评审后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后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价格评审:
5.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2.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5.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部分澄清为:
《初步评审表》
项目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441900-201709-25441925-0540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 |
5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6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四)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价格评分表中“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增加: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3.6.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3.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6.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7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五)原采购文件中第七章投标人须知27投标文件的初审澄清为:
2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7.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7.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27.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27.5.投标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原采购文件中第七部分投标人须知30授标与定标原则增加:
30.3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按本附件的规定推荐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后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14时30分
三、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332522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传真:/
邮箱:DGHXZB@163.com
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