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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检查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4-007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检查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及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01 09:30:00,更正为:2024-03-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3-01 09:30:00,更正为:2024-03-14 09:30:00。

(1)删除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检查检验项目附表一:检查检验项目 5、项目明细表 中如下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测方法

收费代码

医疗服务价格(元)

院内成本折算率

采购预算价格(元)

8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特殊染色、普通透射电镜检查、显微摄影术

270600001 270800006×2 270500001

430

70%

301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检查检验项目)  附表一:检查检验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4.★投标人的报价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能诚信履约。如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高于14.5%(不含)的(项目明细表中的序号131除外),需提供书面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成本说明内应说明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证明材料应能佐证书面成本说明的描述),上述说明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已提供书面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通过此项符合性审查。

4.★投标人的报价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能诚信履约。如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高于14.5%(不含)的(项目明细表中的“胎儿染色体(21号、18号、13号)非整倍体检测”除外),需提供书面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成本说明内应说明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证明材料应能佐证书面成本说明的描述),上述说明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已提供书面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通过此项符合性审查。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检查检验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商务部分20.0分

技术部分70.0分

报价得分10.0

商务部分19.0

技术部分71.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情况 (5.0分)

投标人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5分): 1.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任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正高级)的,得3分;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副高级)的,得1分;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管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中级)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如项目负责人一人持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只计一次最优分;(2)如项目负责人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如项目负责人为医师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并且,该查询结果截图里,其注册在投标人处的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公告之日前(含)至少60天的查询结果截图。 (4)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情况 (5.0分)

投标人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5分): 1.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任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正高级)的,得3分;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副高级)的,得1分;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管技师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职称(两者均为中级)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如项目负责人一人持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只计一次最优分;(2)如项目负责人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完税证明银行代发工资回执证明;(3)如项目负责人为医师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 (4)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14.0分)

根据投标人可用于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放在此项内参与评分)的情况进行评价: 1.每提供1名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或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两者均为副高级或以上)的技术人员得1.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2.每提供1名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管技师或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两者均为中级或以上)的技术人员得1分,本小项最高可得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4分。 注:(1)上述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职称证的,只选最高职称计算分数;同一人员只算一次分,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小项中得分。(2)如人员身份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人员身份为医师的,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并且,该查询结果截图里,其注册在投标人处的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公告之日前(含)至少60天的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参与此项评分的人员分类姓名清单列表。(5)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14.0分)

根据投标人可用于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放在此项内参与评分)的情况进行评价: 1.每提供1名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或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两者均为副高级或以上)的技术人员得1.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2.每提供1名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主管技师或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两者均为中级或以上)的技术人员得1分,本小项最高可得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4分。 注:(1)上述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职称证的,只选最高职称计算分数;同一人员只算一次分,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小项中得分。(2)如人员身份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回执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人员身份为医师的,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参与此项评分的人员分类姓名清单列表。(5)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质量控制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检测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的,得5分;  2.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质量控制措施较完善,部分满足用户需求的,得3分;  3.质量控制方案针对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的,得2分;  4.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差、质量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技术部分:质量控制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检测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的,得6分;  2.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质量控制措施较完善,部分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3.质量控制方案针对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的,得2分;  4.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差、质量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技术部分:设备配备情况 (15.0分)

对投标人是否拥有完善的检查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技术先进,充分满足本项目检查检测及其结果参比、工作保障需求的情况进行评价: 1.数字PCR仪,每拥有一台,得0.5分,最高得3分; 2.质谱仪,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3.流式细胞仪,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4、二代基因测序(NGS)平台,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设备实物图片、购置发票和购置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发票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设备配备情况 (15.0分)

对投标人是否拥有完善的检查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技术先进,充分满足本项目检查检测及其结果参比、工作保障需求的情况进行评价: 1.数字PCR仪,每拥有一台,得1.5分,最高得3分; 2.质谱仪,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3.流式细胞仪,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4、二代基因测序(NGS)平台,每拥有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设备实物图片、购置发票和购置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发票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实验室技术与质量保障能力 (7.0分)

1.投标人的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的,得1分。 2.对投标人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即对其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所列的通过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进行评价: 如投标人通过ISO15189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中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与本项目检测项目需求一致的,每通过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1)上述第1小点,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及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复印件,复印件须可见查验取证码;(2)上述第2小点,投标人须在复印件中明确标注与本项目的送检项目一致的项目;(3)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实验室技术与质量保障能力 (6.0分)

1.投标人的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的,得1分。 2.对投标人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即对其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所列的通过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进行评价: 如投标人通过ISO15189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中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与本项目检测项目需求一致的,每通过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1)上述第1小点,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及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复印件,复印件须可见查验取证码;(2)上述第2小点,投标人须在复印件中明确标注与本项目的送检项目一致的项目;(3)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2(病理项目附表一:病理项目5、项目明细表中 新增如下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检测方法

收费代码

项目收费标准单价(元)

院内成本折算率

采购预算价格(元)

18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特殊染色、普通透射电镜检查、显微摄影术

270600001 270800006×2 270500001

430

70%

301

(5)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2(病理项目)  附表一:病理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投标人实验室应获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基因实验室体系认证,是合法规范的分子实验室,并能提供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或认证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实验室应获得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书,是合法规范的分子实验室,并能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 采购包2(病理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商务部分20.0

技术部分70.0

报价得分10.0

商务部分14.0

技术部分76.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情况 (5.0)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5分)的情况为: 1.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任医师职称(正高级)的执业医师,得3分;具有类别为病理学副主任医师职称(副高级)的执业医师,得1分;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治医师职称(中级)的执业医师,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如项目负责人一人持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只计一次最优分;(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并且,该查询结果截图里,其注册在投标人处的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公告之日前(含)至少60天的查询结果截图;(3)投标人提供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4)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情况 (5.0)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5分)的情况为: 1.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任医师职称(正高级)的执业医师,得3分;具有类别为病理学副主任医师职称(副高级)的执业医师,得1分;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治医师职称(中级)的执业医师,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如项目负责人一人持有多个职称证书的,只计一次最优分;(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3)投标人提供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回执证明;(4)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14.0)

根据投标人可用于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放在此项内参与评分)的情况进行评价: 1.每提供1名具有类别为病理学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得1.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2.每提供1名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治医师或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3.1名具有病理学技术主管技师或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4分,本小项最高可得2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1)上述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职称证的,只选最高职称计算分数;同一人员只算一次分,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小项中得分。(2)如人员身份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人员身份为医师的,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并且,该查询结果截图里,其注册在投标人处的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次公告之日前(含)至少60天的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参与此项评分的人员分类姓名清单列表。(5)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16.0)

根据投标人可用于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放在此项内参与评分)的情况进行评价: 1.每提供1名具有类别为病理学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得1.5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2.每提供1名具有类别为病理学主治医师或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可得6分。 3.1名具有病理学技术主管技师或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得0.8分,本小项最高可得4分。 本项最高得16分。 1)上述人员同一人有多个职称证的,只选最高职称计算分数;同一人员只算一次分,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小项中得分。(2)如人员身份为技师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日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回执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人员身份为医师的,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截止投标日前(含)30天内,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的查询截图。(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参与此项评分的人员分类姓名清单列表。(5)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10.0),(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对各投标人组织项目实施方案是否满足医院需求,完善可行、具体合理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完善可行、具体合理,得10分; 2.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较完善可行、较具体合理,得6分; 3.实施方案不能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不够完善且可行性一般、不够具体且不够合理,得2分; 4.实施方案不能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不完善,可行性差,不具体且不合理,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11.0),(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1.0;

对各投标人组织项目实施方案是否满足医院需求,完善可行、具体合理进行评审: 1.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完善可行、具体合理,得11分; 2.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较完善可行、较具体合理,得7分; 3.实施方案不能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不够完善且可行性一般、不够具体且不够合理,得3分; 4.实施方案不能结合采购人情况设置,方案不完善,可行性差,不具体且不合理,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及其保障措施 (10.0),(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及其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项目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可行,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完整、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为完整,实施方法基本可行,标本运输保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方案基本完整,实施方法一般,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方案基本不完整,实施方法差,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及其保障措施 (11.0),(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及其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项目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可行,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完整、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1分;  2.方案较为完整,实施方法基本可行,标本运输保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基本完整,实施方法一般,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基本不完整,实施方法差,标本运输保管方案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 (6.0),(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项目制定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可行,得6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 实施方法较可行,得3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实施方法一般,得1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实施方法差,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 (7.0),(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项目制定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实施方法可行,得7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 实施方法较可行,得4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实施方法一般,得1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实施方法差,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得0分。

技术部分:质量控制方案 (5.0),(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检测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的,得5分;  2.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质量控制措施较完善,部分满足用户需求的,得3分;  3.质量控制方案针对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的,得2分;  4.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差、质量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技术部分:质量控制方案 (6.0),(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检测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切实可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满足并优于用户需求的,得6分;  2.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质量控制措施较完善,部分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3.质量控制方案针对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的,得2分;  4.质量控制方案针对性差、质量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技术部分:设备配备情况 (15.0分)

对投标人是否拥有完善的检查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技术先进,充分满足本项目检查检测及其结果参比、工作保障需求的情况进行评价: 1.透射电镜设备,每一台,得1分,最高得2分; 2.数字PCR仪,每一台,得0.5分,最高得3分;; 3.质谱仪,每一台,得1.5分,最高得3分; 4.流式细胞仪,每一台,得1.5分,最高得3分; 5、二代基因测序(NGS)平台,每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设备实物图片、购置发票和购置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发票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技术部分:设备配备情况 (15.0分)

对投标人是否拥有完善的检查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技术先进,充分满足本项目检查检测及其结果参比、工作保障需求的情况进行评价: 1.透射电镜设备,每一台,得1.5分,最高得3分; 2.数字PCR仪,每一台,得1.5分,最高得3分;3.质谱仪,每一台,得2分,最高得4分;4、二代基因测序(NGS)平台,每一台,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设备实物图片、购置发票和购置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发票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实验室技术与质量保障能力 (7.0)

1.投标人的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的,得1分。 2对投标人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即对其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所列的通过认可的检测项目项数进行评价: 如投标人通过ISO15189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中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与本项目检测项目需求一致的,每通过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1)上述第1小点,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及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复印件,复印件须可见查验取证码;(2)上述第2小点,投标人须在复印件中明确标注与本项目的送检项目一致的项目;(3)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实验室技术与质量保障能力 (1.0)

1.投标人的实验室通过CNAS医学实验室(ISO15189)认证的,得1分。  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及认可证书附件(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复印件,复印件须可见查验取证码;(2)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能证明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更正为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具体更正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检查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检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0769-28636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层611号

联系方式:0769-2223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69-22230393

广东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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